第381章 谋定南都,昏君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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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1章 谋定南都,昏君体验
  江南是大明的钱袋子,但同时,江南并不直接被北京管辖。
  说到此处,便要介绍一下大明独特的制度:两京分治。
  永乐十九年,朱棣将都城从南京迁至北京,却并未废黜南京的陪都地位。
  相反,他下令保留南京的全套行政体系:
  从内阁、六部到都察院、大理寺,与北京朝堂一一对应,只是官员品级略低半阶,权力范围也收缩至南直隶境内。
  这片囊括今江苏、安徽、上海全境,及浙江北部、江西东部的广袤区域,自此脱离了北京六部的直接管辖,成了南京朝堂的“自留地”。
  南京六部绝非虚设的“影子机构”。
  南京户部掌管南直隶的田赋、漕粮与商税征收,每年江南各省的税银账簿,需先经南京户部核校,再由其筛选“重大事务”上报北京。
  南京刑部负责南直隶的司法审判,地方官若因征税引发民怨,需先经南京刑部勘核,北京刑部不得直接介入。
  就连科举取士,南京翰林院也可单独主持南直隶的乡试,选拔本地官员。
  这套体系如同一个独立的“小朝廷”,在南方治理中握着实实在在的话语权。
  与之相对,北京六部虽主导全国政务,对南直隶却始终“力有不逮”。
  按制,北京户部仅负责核定南直隶的税收总额,具体征缴流程、解运路线,全由南京户部统筹。
  北京吏部任免官员,也需先与南京吏部商议南直隶地方官的人选,若双方意见相左,往往要拖延数月才能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