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每一本小说,都是宇宙中的另一颗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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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经过长凳,向她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与艾琳视线相接,佩妮索性陪她坐在了那张长凳上。

她扮演「母亲」的角色,从一位「出逃女儿」颠三倒四的话语里,拼凑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霍格沃茨的女巫,却嫁给了一个麻瓜。

“我要过去做彻底的告别,离开那个肮脏混乱的街区。”艾琳说。

她一会儿说她爱她。

一会儿又说她不爱她。

人称代词颠来倒去。

出逃的喜悦,昏暗的蜘蛛尾巷,刚开始的海誓山盟。 虽然在她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孩子就出生了。

但是她想爱他,爱他就像爱自己一样。

佩妮脱下了自己的手套,托着自己的下巴,看着长凳前往来的人群,没有什么表情地听着艾琳的故事。

但她忘记了,她还不会爱自己。

所以她也没办法像爱自己一样爱那个孩子。

海誓山盟,随后无休无止地争吵。

一瓶又一瓶空掉的酒瓶,残羹冷筵。

他既不是好丈夫,也不是好父亲。

想要证明自己的拳头,以及孩子惊慌的眼神。

拳头想要落在他身上,她拦住了,于是拳头改落在她身上。

她忘了自己是个女巫,因为从出逃起,她就与过去的自己做了深刻的告别。

因此她决计不使用魔杖,报复她,也报复她自己。

一旦想起来了,就会想起她逃出去的那条混乱的街区,还有站在屋檐下冷笑地看着她逃离的女人。

有一天,一个深夜,好像就在几天前,又好像在很久之前,男人总算醉醺醺地跌进河流淹死了自己。

她应该感到难过,又或者感到轻松

但她心里什么也没有,一片空空如也。

因为她早知道她逃出来的那条混乱的街区已经不见了,她想要向她证明的,那个站在屋檐下用阴沉的目光看着她的女人也不见了。

艾琳看起来不太清醒,把佩妮一会儿当作这个人,一会儿当作那个人。

叙事视角也相当混乱,佩妮要很努力才能认清艾琳说的每个人是谁。

佩妮托着腮想。

就算完整拼凑出来了,这个故事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意思。

如果真有这样一本小说,艾琳肯定是里面的一个最不起眼的配角。

两三句话就可以写尽这个角色的一生,相当无趣却又屡见不鲜。因为这样的故事会在这本书里发生,又在那本书里发生。

当然,佩妮她肯定也是哪本书里的配角。

两三章、三四章写尽她的故事。

她想做一次主角。

她也想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决斗,潇洒利落地斩下敌人的头颅。

可她没有布伦南小姐的宝剑。

甚至她连敌人是谁,敌人在哪儿,都不知道。

她既不是女巫,又不是山雀。 属于她的故事肯定也相当无聊。

发生在她们这样的女人身上的故事,总是千篇一律又相当无聊。

“你说的对,妈妈,”艾琳坐在长凳上,用一副轻飘飘的自嘲式的语气说,“我不是一个好女儿,我也不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不,你做那些干嘛呢,”佩妮说,她轻轻晃动着她的腿,看着连衣裙摆在空中荡出一圈圈弧度,“你说你可是霍格沃茨高布石队长。”

艾琳一愣,阴霾在她的眼中短暂地消退了一下。

“高布石,等他们长大了就不玩了,他们更喜欢魁地奇。”

“可是你是巫师。”

“梅林又不会因此而站在我这一边。”

“你什么时候能原谅我,带我回家?”

艾琳表情平静,但佩妮察觉到她在发抖,好像有一把看不见的火焰一直在灼烧艾琳的内心,这把看不见的火焰都快要烧到佩妮身上了,就像河水在此时突然灌入了佩妮的口鼻,使佩妮感到无法呼吸。

佩妮猛地站起来,她得想办法浇一浇那把火,不能让她这么一直烧下去,艾琳看着她:“你要去哪儿?”

“我去给你买草莓冰淇淋。在这张长椅上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