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危机感不是杀人的理由,”詹淮秋一字一句道:“照你这么说,我在过马路的时候如果被一辆不礼让行人的车子逼到,产生了被撞的危机感,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把司机杀掉?”
詹淮秋面向靳津,“法官大人,我希望辩方律师不要转移重点,虽然受害人对被告有语言上的刺激和长期纠缠行为,但从始至终没有在身体上伤害过被告,而被告用皮带勒住徐维脖子,这个动作的指向性是非常明显的,它跟拳打脚踢不一样,拳打脚踢不一定会致命,但勒颈的后果只有一个,就是致死,所以光从出发点看就不是故意伤害,是谋杀。”
朱允文嗤声一笑,扶扶眼镜:“詹律师,你又在偷换概念了。案件是不能切割来看的,要从头到尾结合在一起看,你切割案件分析这跟断章取义有什么区别?从头到尾我当事人长期遭受的心理折磨让她对徐维形成了习惯性防卫,我当事人的极端行为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危险排除,当时徐维还在宿舍没走,并且只有他们两个人,对于杨雅倩来说,危险依然存在。”
“危险没有排除,但防卫的方式有很多,”詹淮秋说:“比如,大声呼叫,既然是在女生宿舍,徐维多少也是心虚的,只要杨雅倩大叫几声,难道不会引起来往的人注意?为什么偏要选勒颈这种残忍手段?”
朱允文低头笑笑:“看来詹律师的贤者时间又到了。我说过,对于案件本身千万不要站在事后的理性角度去判断,一定要站在事前的一般人角度判断,把自己代入一下,不要对防卫者过于苛求,否则你就是事后诸葛亮了,上帝视野不适用于法庭。”
“法官大人,”朱允文看向法官席上的靳津:“警方在徐维宿舍枕头下搜到了一封遗书,遗书的大概意思就是,如果他案发当晚不能跟杨雅倩言归于好,那他就不活了,他宁愿死在杨雅倩手里。遗书内容您可以看警方提供的物证。这足以说明徐维在明明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却选择撒手置之,还用言语刺激威胁杨雅倩,结合他在进了女生宿舍后对杨雅倩强行动手动脚的行为来看,杨雅倩事后勒颈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防卫不适时。”
詹淮秋似乎不死心,提问杨雅倩:“我想请问被告,为什么在不法侵害——也就是徐维对你上下其手加语言侮辱的过程中,你不实施反抗,而是在侵害结束后才选择反抗?”
“因为……当时我害怕,脑子一片空白,我觉得我就打不过他。”杨雅倩如实道来。
“所以你想等自己有把握打赢他的时候,再实施报复?”詹淮秋狡黠的挑起眉。
杨雅倩脸色青白:“我没想那么多。”
詹淮秋:“那你当时在想什么?”
“詹律师,”朱允文厉声道:“我再提醒你一遍,请你用普通人视角来看待案件,圣人视角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世界上没有谁能做到绝对理智,你的提问对我当事人来说是直接的冒犯。”
詹淮秋却在这时抛出一个很难界定的问题:“那你觉得杨雅倩的勒颈行为是过失还是意外事件?”
朱允文想都没想,掷地有声道:“过失。”
…………
一审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最后法官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也就是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性进行全面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