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医院是他家开的,不然就他这样的,哪家医院会要这样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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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雪真的是一个全身的运动,回到房间,两个人就瘫软在沙发上没力气了。艰难的洗了个澡,两人双双倒头就睡。
山庄回归沉寂,只有暖黄的路灯发出微弱的光芒照亮山间。山林间黑蒙蒙的云雾依旧缠绕,到处发出淅淅索索的声音,正是是适合入眠的白噪声。
第二天早上,语初和梁洛一是被楼下嘈杂的人声和汽车喇叭声吵醒的。
梁洛一迷迷糊糊睁眼,“这声音是?……路通了吗?”
两人快速反应过来,起来拉开窗帘,果然,已经有许多人站在山庄外面。远处崎岖的盘上公路上,有车子排着队绕着弯往山上慢悠悠开来。
“初宝,路通了,真的通了!我们能回家啦!”梁洛一激动地说,“哎,那打头的第一辆车是不是你的车啊?”
语初看过去,在蜿蜒的山路上的车队。打头的是一辆马卡龙粉色大G,反光镜被贴成了奶紫色。这样粉紫配色的大G整个江城找不出第二辆。
好好的一辆车贴这样的车衣并不是语初本意,事情起源于她买这辆车的第二周。
她原先有一辆日常开的保时捷跑车,但是她总觉的车子太小,有时候不方便。于是又购置了一辆大的越野,这车子原本是白色的。
后来因为陆砚辞的一个好友,因为资金问题,要转手一个汽车修理改装工厂。里面设备齐全,转让价格不算便宜,所以难以出手。陆砚辞听说后,二话没说便买了下来。重新开业那晚他喝的有些迷糊,回到家说要给语初的车拿去店里贴车衣。
语初心里嫌走流程麻烦,贴了车衣还要去车管所备案。就当是他的酒后胡话,也没搭理他。
但架不住他跟来跟去跟在身后,非要她说出个颜色来。
奈之下,语初低头想着该选什么颜色。正好看到自己新做的奶紫色的脚部美甲以及穿着的粉色拖鞋,于是便随口一说这两个颜色。
谁知道过了两天,陆砚辞还真就给她把车子弄好了开了来。当她看到这辆车的时候,不禁咽了咽口水,脑海中满是“粉色娇嫩”四个字。
所以她不常开这辆车,实在用得着才会硬着头皮开。陆砚辞开这个车的次数,都要比她多。
这会儿山路间还是未融化的皑皑白雪,这辆粉紫色的大G在山路间若隐若现,像是开出了花朵一般艳丽…
语初点了点头,“嗯,是我的!”
然后快速的去刷牙洗漱,换衣服下楼。
她乘坐电梯到一楼,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陆砚辞正站在大厅里面跟江恒说着话。
他身材高挑,里面穿着黑色高领毛衣,外面是笔挺的深灰色羊绒大衣。在人群中,依然是一眼就能发现的帅气。
两人说了几句,然后江恒有事便先走开了。陆砚辞回过头来看到站在电梯口的语初,她匆忙下楼,随便套了宽松的针织毛衣外套和同色系阔腿裤,脚上还拖着毛茸茸的小狗拖鞋。
这模样很难和那日照片里的妖娆模样联系起来。
照片里的她更像是娇艳欲滴的花朵,但给人有难以触及的疏离感。而此刻的她,慵懒的模样好像更容易让人拥在怀里。
陆砚辞朝她笑了笑,张开双臂走过去。语初往前小跑了几步,扑在他的怀里。
他刚从外面走来,身上还带着丝丝寒风,可语初却不觉得凉,反而还觉得这凉意有沁人心脾的清爽。
陆砚辞挑了挑眉,怀里的人又软又暖,还有熟悉的柑橘调香味……果然很好抱!